2014年3月1日起,我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正式拉起大幕。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本次改革的核心点,从此,除规定必须实缴注册资本(验资)的27类金融性经营业企业外,注册公司不再要求实缴注册资本(验资),公司股东(投资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注册资本金认缴的期限和认缴的方式。
那么,在公司注册以后,股东应当在什么样的期限之内缴足注册资本?以什么样的方式缴足注册资本呢?这恐怕是很多出资人不太明白的了。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分享一些相关的经验。
一、股东应当在什么样的期限之内缴足注册资本?
答: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股东在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时,首先要确定公司的经营期限和注册资本金的认缴期限。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为10年——50年或者长期,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应当在公司的经营期限之内。比如,公司的经营期限是30年,那么注册资本的任教期限应当在30年之内。
二、如果股东自行约定的缴足期限到了,股东任然没有资金来缴足注册资本怎么办呢?
答:如果股东自行约定的缴足期限到了,股东任然没有资金来缴足注册资本,那么,股东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延长)注册资本缴足的时限。
三、股东在注册资本还未缴足的情况下决定注销公司,还要不要缴足注册资本?
答:这种情况下,《公司法》没有明确是否还需要缴足。但从公司清算的角度来说,只要公司清偿了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可以不再缴入或者缴足未缴部分的注册资本金。
四、出资人应当以什么样的形式缴足注册资本呢?
答:出资人任然可以在自行约定的期限内,以货币或非货币(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等形式来缴足注册资本金。
五、出资人应当以什么样的形式(名义)缴足注册资本呢?
答:股东在以货币缴入注册资本时,一定要尊照一下几点,否则,及时把资金缴入了,也不能算是股东的出资款:
1、出资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通过银行存现、本人账户向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的方式缴入;
2、在通过银行存现或通过本人账户向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的时候,一定要在资金用途或者款项来源出注明xxx(投资者姓名)出资款;
3、业务往来款、借款、非出资人存现或非出资人账户转入的款项,都不能作为出资人的出资款;
4、出资人存现或出资人账户转入的款项,如果不注明是“出资款”或者写的是其他名义的款项,均不能被认可是出资人的出资款;
5、应当将出资人向银行缴存认缴出资额的银行账单完整的交给公司会计,作为股东的出资凭证做入公司账本。
注册资本实缴制下如何有效的缴足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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