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竣工资料实操培训学校
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
针对资料形成单位规定了“各负其责”的原则,即:由一方单独形成的资料,由形成单位自己负责;由两方以上形成的资料,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方对自己签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的基本规定:
l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2 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 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4 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也可委托其他单位。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应单独组卷;
2 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3 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4 当施工资料中部分内容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分类组卷时,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5 施工资料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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