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1.四条规定: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应避免采用本规范第3.4节规定的不规则建筑结构方案,无抗震缝;需要设置抗震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震缝宽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框架房抗震缝宽度不小于100mm高度小于15m时;超过15m时,每增加5m.4m.3m.2m的高度,6.7.8.9度的高度应加宽20度mm。框架-剪力墙结构房屋的抗震缝宽度不得小于本款项规定值的70%,剪力墙结构房屋的抗震缝宽度不得小于本款项规定值的50%;不得小于100mm。当两侧抗震缝的结构类型不同时,应根据较宽抗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的建筑高度确定接缝宽度。砌体建筑应优先采用水平墙承重或纵横墙混合承重的结构体系。在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的地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应设置抗震缝:
2.建筑高差超过6m。
3.建筑错层,错层高差大。
4.建筑相邻部分的结构刚度和质量完全不同。此时,抗震缝的宽度可为50-100mm。接缝两侧应设置墙体,以增强抗震接缝两侧房屋的刚度。抗震接缝应沿建筑物全高设置。接头两侧应设置双墙或双柱,或一墙一柱,使结构各部分刚度良好。
5.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布置统一,符合抗震缝要求。一般情况下,设置抗震缝时,基础不能分离。
抗震缝的设置可以将复杂的结构划分为标准的结构单元,有利于减少房屋的变形,提高结构的抗震特性。但震害表明,按规范确认的抗震缝宽度在强震下仍可能发生冲击,抗震缝宽度过大会给建筑立面设计带来困难。因此,设置抗震缝是结构设计的两难境地。
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规定,多层砌体房屋防震缝宽度为70mm~100mm;装配式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其纵横跨交接处大柱网以及不设柱间支撑时防震缝宽度为100mm~150mm,其他防震缝宽为50mm~90mm。
依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规定:
(1)框架结构房屋,高度不超过15m时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100mm;
超过15m时,6度、7度、8度和9度分别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
(2)框架-剪力墙结构房屋不应小于上述规定数值的70%;
(3)剪力墙结构房屋不应小于上述规定数值的50%,且二者均不宜小于100mm;
(4)伸缩缝、沉降缝的宽度同防震缝。
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应符合的规定
1)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建筑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
2)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3)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它情况, 应允许采用调整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计入扭转影响。
4)8、9 度时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及9 度时的高层建筑,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注:8、9 度时采用隔震设计的建筑结构,应按有关规定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抗震计算时程分析
每条时程曲线计算所得结构底部剪力不应小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65%,
多条时程曲线计算所得结构底部剪力的平均值不应小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80%。
当取三组时程曲线时,计算结果宜取时程法的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较大值;
当取七组及七组以上的时程曲线时,计算结果可取时程法的平均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较大值。
截面抗震验算应符合规定
1)、6度时的建筑(不规则建筑及建造于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以及生土房屋和木结构房屋等,应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要求。
2)、6度时不规则建筑、建造于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7 度和7 度以上的建筑结构(生土房屋和木结构房屋等除外),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
注:采用隔震设计的建筑结构,其抗震验算应符合有关规定。
除按规定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外,尚应进行相应的变形验算。
Part 4 多、高层房屋抗震
防震缝宽低要求
1) 框架结构(包括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m 时不应小于100mm;高度超过15m 时,6 度、7 度、8 度和9 度分别每增加高度5m、4m、3m 和2m,宜加宽20mm。
2) 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70%,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100mm。
3) 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宜按需要较宽防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
框架-抗震墙,板柱-抗震墙中的抗震墙设置
1) 抗震墙宜贯通房屋全高。
2) 楼梯间宜设置抗震墙,但不宜造成较大的扭转效应。
3) 抗震墙的两端(不包括洞口两侧)宜设置端柱或与另一方向的抗震墙相连。
4) 房屋较长时,刚度较大的纵向抗震墙不宜设置在房屋的端开间。
5) 抗震墙洞口宜上下对齐;洞边距端柱不宜小于300mm。
抗震墙和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中的抗震墙设置
1) 抗震墙的两端(不包括洞口两侧)宜设置端柱或与另一方向的抗震墙相连;
2) 框支部分落地墙的两端(不包括洞口两侧)应设置端柱或与另一方向的抗震墙相连。
3) 宜将较长抗震墙分成长度较均匀的若干墙段,设 跨高比大于6 的连梁形成洞口,各墙段的高宽比不宜小于3。
4) 墙肢的长度沿结构全高不宜有突变;抗震墙有较大洞口时,以及一、二级抗震墙的底部加强部位,洞口宜上下对齐。
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部位时应符合的要求
结构地上一层的侧向刚度,不宜大于相关范围地下一层侧向刚度的0.5 倍;地下室周边宜有与其顶板相连的抗震墙。
地下室顶板
应避免开设大洞口;
地上结构相关范围的顶板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 相关范围以外的地顶板宜采用现浇梁板结构;
板厚不宜小于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
2 对于框架结构,楼梯间的布置不应导致结构平面特别不规则;楼梯构件与主体结构整浇时,应计入楼梯构件对地震作用及其效应的影响,应进行楼梯构件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宜采取构造措施,减少楼梯构件对主体结构刚度的影响。
3 楼梯间两侧填充墙与柱之间应加强拉结。
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计算应符合要求
1) 侧向刚度沿竖向分布基本均匀的框架-抗震墙结构和框架-核心筒结构,任一层框架部分的剪力值,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0%和按结构计算的框架部分各楼层地震剪力中大值1.5 倍二者的较小值。
2) 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其框架部分的地震剪力值,宜采用框架结构模型和框架- 抗震墙结构模型二者计算结果的较大值。
3) 连梁的刚度可折减,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50。
4) 抗震墙结构、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框架-抗震墙结构、筒体结构、板柱-抗震墙结构计算内力和变形时,其抗震墙应计入端部翼墙的共同工作。
梁、柱延性破坏之前不发生脆性破坏设计
1.梁、柱的抗剪强度要高于它的抗弯强度(强剪弱弯),
2.梁、柱截面的剪压比不宜过大,
3.梁、柱的剪跨比要有所限制,
4、柱的轴压比不宜过大,
5、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应该合适,
6、梁、柱纵向钢筋的接头与锚固,
7、箍筋在一定范围内应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