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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事业单位法律知识 重大误解的发生情形

更新时间:2020-05-09 09:40:18 浏览次数:106次
区域: 昆明 > 呈贡 > 龙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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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但目前还未有事业单位考试的消息,希望大家利用好充足的时间认真备考。下面,云南中公教育和大家一起看一看重大误解的发生情形。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已经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为人行使撤销权而导致该民事行为自始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含重大误解行为。
《民法总则》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重大误解”有哪些情况?在《民通意见》第71条中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情况一:对行为性质发生误解。
案例:张某入住某旅馆,误以为旅馆提供的茶叶是免费的而使用。误将卖品当做赠品。
情况二: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
案例:甲男与乙女结婚后,乙女产下丙。丙长大后,甲男赠送一套房屋给丙且将房屋登记在丙名下。后查明,丙并非甲乙所生,而是乙女与前任男友所生。则,甲男可以撤销对丙的赠与合同。甲男是基于“丙是其亲生”这一认识而赠与的,可以认定为对对方当事人发生了误解,因此,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情况三:对标的物发生误解。
案例:某珠宝店销售手工制作的仿金戒指,颜色如真金。张蓉挑中该款仿金戒指并购买。售货员误将真金戒指当做仿金戒指交付给张蓉。误将真品当做仿制品,属于对标的物发生误解。
情况四:对价格发生误解。
案例:超市新购进一批家电。在标注价格时,误将价值5000的洗衣机标注为3000而卖给赵四。
情况五:对品种发生误解。
案例:某饭店去酒厂买酒,指定购买五粮液。酒厂在挑选散装酒时,误将茅台当做五粮液卖给了饭店。
需要注意的是,动机错误不能构成重大误解。如:某药店认为2月后口罩价格会上涨,就在口罩生产厂订购了2000个口罩囤积起来以备销售。结果口罩价格2月后并未上涨,则该药店不能撤销与口罩生产厂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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